什么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答: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简称低保)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差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哪些条件?
答:社会救助是每个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应该享受的国家政策,不以特定职业、身份将其排除在外。申请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2025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调整到多少?
答: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增加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增加2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无时间期限?
答: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核查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度。
哪些特殊情况能以“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答:(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
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答: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必须提出申请吗?哪些情况可以直接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
答: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直接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经审核其收入、财产状况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乡镇(街道)可直接经公示后,直接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不再重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什么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是指因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超出相关规定,导致生活出现困难,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
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共同生活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四)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五)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哪些?
答: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针对低收入人口有哪些救助帮扶措施?
答: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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