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6-00172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 发布机构: | 开云app下载 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26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 名称: | 开云app下载-开云体育app下载 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app下载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沙府办发〔2026〕5号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开云app下载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开云app下载-开云体育app下载 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app下载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等相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科学规划、综合施策,着力打基础、补短板、提质效,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标
紧扣“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要求,推动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构建具有沙坪坝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实现灾害预防基础更加扎实、灾害应急处置更加高效、灾害救援救助更加快速、自救互救技能更加普及、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更加广泛的目标。
三、创建任务
围绕组织管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支撑保障、社会共治五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推动落实19项目标任务。
(一)组织管理体系
1.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综合协调和分类管理。强化跟踪督导,确保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落实落地。
2.责任体系。及时制定并推动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级相关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清单,各镇街(管委会)根据实际制定落实本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清单,做到各项责任主体明确、事项完整。区、镇街相关责任人对照责任清单,对有关工作、重要事项及时进行研究、调度指导和督导检查。
3.规划管理。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与本地灾害风险相适应的防灾减灾规划或方案。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领域落实灾害风险避让、抗灾设防等防灾减灾要求。
4.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部门协同联动、区域协调配合、军地协调、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有效运行。
(二)风险防范体系
5.风险调查与评估。建立区级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有序扩展灾害风险基础数据采集范围,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基础数据更新。组织开展区级精细化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并纳入区级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灾害风险调查(普查)数据和评估成果在防灾减灾规划编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数字化建设等相关工作中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重大灾害过程风险分析,适时向社会通报。
6.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及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巡查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建立自然灾害隐患清单,编制并动态更新镇街、村(社区)风险隐患一张图。制定并实施灾害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灾害信息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报告。对照隐患清单,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除险加固、群测群防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实现在册灾害隐患100%得到治理、整改或有效管控。
7.灾害防治工程。科学规划布局灾害防治工程,制定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利用各级各类项目、资金,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确保防震减灾、防汛抗洪等重点领域抗灾设防水平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建立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灾害防治工程的巡查检查、安全鉴定。统筹争取、安排项目资金,及时修复损毁工程。
8.监测预警。合理布局灾害监测预警站网,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设备,建设智能化灾害感知预警网络,灾害易发高发区和水库、河坝、森林、山体、城市低洼区、道路灾害风险点段、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等重点部位实现灾害监测预警全覆盖。区级应急指挥平台接入“空天地”多源监测感知和预报预警等数据,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实时交互共享,支撑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迭代升级“44NN”自然灾害预警叫应成果,建立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信息发布和跟踪反馈机制,发挥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确保高级别灾害预警直达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单位的责任人。
(三)应急处置体系
9.应急预案和应急值守。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等基础上,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案体系,完善备案、评估和动态更新机制,确保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区、镇街、村(社区)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总结,其中,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镇街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和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建立完善区级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规范落实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10.救援力量。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区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使用。建立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在镇街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现联训联演联战。区域内设置航空应急救援直升机起降场;老城区和中心城区合理布局建设标准型消防站;镇街实现小型消防站建设率100%,重点区域按照“5分钟响应,15分钟到达,20分钟内开展施救”的标准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根据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做到有人员、有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1.装备物资。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工程抢险、应急通信等先进适用装备,定期维保拉练,确保状态良好、随时可用。建立健全大型应急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共用共享、调拨征用、用后补偿等制度机制,定期开展统计调查,掌握大型设备分布情况、性能状况、所属单位(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内可以调用的大型装备设备清单。根据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区、镇街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合理储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确保满足本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保障需求。建立企业和社会组织协议代储、产能储备等多种方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快速调配运输机制,确保精准快速送达救灾一线。
12.避险转移。建立并动态更新镇街、村(社区)受威胁区域转移人员清单、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员清单。建立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明确各镇街、村(社区)临灾预警“叫应”责任人,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制定完善镇街、村(社区)避险转移方案,建立避险转移协同联动、群众基本生活补助、交通转运费等保障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按照《重庆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4—2035年)》,推进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区域内至少建有1处长期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镇街至少建有1处短期应急避难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有1处紧急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完善相应标志标识和设备物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至少可满足本行政区所需应急避难总人数的60%,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纳避难人数的20%。
13.灾后救助。建立健全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和会商核定机制,及时准确、规范有序开展灾情统计、报告、核定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严格执行“渝速拨”等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和救灾物资快速调运机制,规范有序开展应急期安置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落实落细灾后救助各项政策制度,有序开展过渡期救助工作,规范管理使用救灾款物。制定完善集中安置点管理制度,确保集中安置点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安全稳定。灾害应对工作结束后,及时制定出台恢复重建规划和方案,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辖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有序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四)支撑保障体系
14.专业力量。建立涵盖水利、地质、地震、气象、农业、住建、城管、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库,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协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灾情和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应急处置救援、灾害损失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保障作用。通过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等方式,在镇街配备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多灾易灾地区实现A、B角设置。加强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等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
15.科技和信息化。加强区级应急指挥部建设,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指挥大厅、应急值守、备勤保障等场所,按标准配齐所需的视频调度、会商研判系统、通信等设备设施,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统一使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在镇街和村(社区)应用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设备;推动应急广播建设,实现村(社区)应急广播全覆盖。在灾害高风险镇街和村(社区)配备短波电台、多模融合终端、卫星热点终端、卫星电话等通信装备,定期维护保养和使用培训,增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应急通信能力。针对区、镇街和村(社区)三级预案、风险隐患、力量物资等强化信息化建设,并纳入应急指挥平台,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提供支撑。
16.经费投入。根据改革确定的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地方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应急征用补偿机制,明确征用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完善基层多干多补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或落实经费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五)社会共治体系
17.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协调服务和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并有效运行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平台,将社会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训练和对接调动的范畴。出台引导、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制度机制,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等措施,在业务知识、救援技能等培训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8.科普宣教。推动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场馆或应急体验场馆1处以上。统筹利用其他科普场馆,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为社会公众提供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服务。统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类传播载体,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住宅小区、商场、公园、学校、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栏。出台企事业单位、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并倡导推广。
19.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转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害保险机制,不断扩大企业、商户、居民参保灾害商业保险比例。推动保险承保机构逐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为受灾企业、商户提供融资支持。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2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3月至2027年9月)。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创建评价标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自查评估阶段(2027年10月至2027年11月)。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区防减救灾办组织开展检查督办,及时查缺补漏、补齐短板。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7年12月)。区防减救灾办牵头,收集整合创建成果,汇总创建档案资料,在市防减救灾办指导下,报请上级管理部门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设立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防减救灾办,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区防减救灾委定期组织研究创建相关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三)强化资金投入。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切实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相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灾害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
(四)强化清单管理。用好“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构建主动发现、高效整改、长效预防的综合减灾新模式。
(五)强化考核巡查。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督查重点,优化考核督查方式方法,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督促整改、工作建议等手段措施,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附件:开云app下载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实施任务清单
附件
开云app下载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实施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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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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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综合协调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
(1)区委、区政府不定期研究或专题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2)强化跟踪督导,确保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落实落地。 |
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贯彻落实部署到位。 |
持续推进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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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清单 |
(1)及时制定并推动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级相关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清单;(2)各镇街根据实际制定落实本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清单,做到各项责任主体明确、事项完整。(3)区、镇街相关责任人对照责任清单,对有关工作、重要事项及时进行研究、调度指导和督导检查。 |
区、镇街两级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有力有效。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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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防灾减灾规划 |
(1)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编制实施与本地灾害风险相适应的防灾减灾规划或方案;(3)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领域落实灾害风险避让、抗灾设防等防灾减灾要求。 |
各类灾害防治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按照规划有序推进。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防减救灾委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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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部门协同联动、区域协调配合、军地协调、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运行有力有效。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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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 |
建立区级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有序扩展灾害风险基础数据采集范围,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基础数据更新。 |
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完善。 |
2027年10月31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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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 |
组织开展区级精细化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并纳入区级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统一管理。 |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精准。 |
2026年6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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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利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数据和评估成果 |
充分发挥灾害风险调查(普查)数据和评估成果在防灾减灾规划编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数字化建设等相关工作中的作用。 |
充分利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数据和评估成果,并取得突出成效。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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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重大灾害过程风险分析 |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重大灾害过程风险分析,适时向社会通报。 |
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重大灾害过程风险分析及时全面。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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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隐患排查巡查工作机制 |
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及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巡查工作机制。 |
形成自然灾害隐患清单,编制并动态更新镇街、村(社区)风险隐患一张图。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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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定灾害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
制定并实施灾害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灾害信息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报告。 |
灾害信息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报告。 |
2026年6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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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灾害隐患全面治理 |
对照隐患清单,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除险加固、群测群防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全面治理。 |
实现在册灾害隐患100%得到治理、整改或有效管控。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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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科学规划布局灾害防治工程 |
制定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利用各级各类项目、资金,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确保防震减灾、防汛抗洪等重点领域抗灾设防水平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
按计划完成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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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灾害防治工程监管 |
建立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灾害防治工程的巡查检查、安全鉴定。 |
灾害防治工程按设计标准运行。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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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设智能化灾害感知预警网络 |
合理布局灾害监测预警站网,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设备,在灾害易发高发区和水库、河坝、森林、山体、城市低洼区、道路灾害风险点段、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等重点部位,建设智能化灾害感知预警网络。 |
实现灾害监测预警全覆盖。 |
2027年10月31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气象局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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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交互共享监测预警信息 |
区级应急指挥平台接入“空天地”多源监测感知和预报预警等数据,支撑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 |
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实时交互共享。 |
2026年12月31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气象局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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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跟踪反馈机制 |
发挥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迭代升级“44NN”自然灾害预警叫应成果,建立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信息发布和跟踪反馈机制。 |
实现高级别灾害预警直达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单位的责任人。 |
2026年12月31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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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立健全预案体系 |
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等基础上,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案体系,完善备案、评估和动态更新机制。 |
确保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2026年12月31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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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总结 |
区、镇街、村(社区)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总结,其中,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镇街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和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 |
按计划完成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总结。 |
每年12月底前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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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立完善区级应急指挥部工作制度 |
建立完善区级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 |
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规范。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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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区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使用。建立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在镇街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
建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规模适当的三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
2027年11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局等,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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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训练 |
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现联训联演联战。 |
实现常态化联训联演联战。 |
2026年12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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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消防救援站(点)建设 |
区域内设置航空应急救援直升机起降场;老城区和中心城区合理布局建设标准型消防站;镇街实现小型消防站建设率100%,重点区域按照“5分钟响应,15分钟到达,20分钟内开展施救”的标准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根据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做到有人员、有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
标准消防站实现区域全覆盖,镇街小型消防站建设率100%,微型消防站做到有人员、有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
2027年11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镇街(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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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配置应急救援装备 |
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工程抢险、应急通信等先进适用装备,定期维保拉练,确保状态良好、随时可用。 |
装备配置率实现100%。 |
2027年10月底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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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大型应急抢险救援装备设备管理 |
建立健全大型应急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共用共享、调拨征用、用后补偿等制度机制,定期开展统计调查,掌握大型设备分布情况、性能状况、所属单位(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
实现大型应急抢险救援装备设备100%清单化管理。 |
2026年12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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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 |
根据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区、镇街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合理储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
储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满足本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保障需求。 |
2026年12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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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应急物资储备 |
建立企业和社会组织协议代储、产能储备等多种方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
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
2026年12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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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应急物资调配运输 |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快速调配运输机制。 |
实现应急物资精准快速送达救灾一线。 |
2026年12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委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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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特殊人员清单管理 |
建立并动态更新镇街、村(社区)受威胁区域转移人员清单、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员清单。 |
100%实现特殊人员清单化管理。 |
2026年5月31日 |
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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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 |
建立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明确各镇街、村(社区)临灾预警“叫应”责任人,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 |
临灾预警实现入户到人覆盖率100%。 |
2026年5月31日 |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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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完善镇街、村(社区)避险转移方案 |
制定完善镇街、村(社区)避险转移方案,建立避险转移协同联动、群众基本生活补助、交通转运费等保障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 |
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 |
2026/6/31 |
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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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应急避难场建设 |
按照《重庆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4—2035年)》,推进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区域内至少建有1处长期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镇街至少建有1处短期应急避难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有1处紧急应急避难场所,配置相应标志标识和设备物资。 |
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至少可满足本行政区所需应急避难总人数的60%,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纳避难人数的20%。 |
2027年10月31日 |
区应急管理局、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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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信息管理 |
建立健全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和会商核定机制,及时准确、规范有序开展灾情统计、报告、核定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 |
灾情信息规范管理率100%。 |
持续推进 |
区应急管理局,区防减救灾办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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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灾后救助管理 |
严格执行“渝速拨”等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和救灾物资快速调运机制,规范有序开展应急期安置救助。落实落细灾后救助各项政策制度,有序开展过渡期救助工作,规范管理使用救灾款物。 |
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持续推进 |
区应急管理局,区防减救灾办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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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集中安置点管理 |
制定完善集中安置点管理制度。 |
确保集中安置点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安全稳定。 |
2026年5月31日 |
区应急管理局,区防减救灾办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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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 |
灾害应对工作结束后,及时制定出台恢复重建规划和方案,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有力有序完成辖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有序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办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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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协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协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灾情和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应急处置救援、灾害损失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保障作用。 |
建立涵盖水利、地质、地震、气象、农业、住建、城管、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库,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保障作用。 |
2026年5月31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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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信息员管理 |
通过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等方式,在镇街、村(社区)配备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员。加强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等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
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多灾易灾地区实现A、B角设置。 |
2026年6月30日 |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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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应急指挥部建设 |
加强区级应急指挥部建设,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指挥大厅、应急值守、备勤保障等场所,按标准配齐所需的视频调度、会商研判系统、通信等设备设施,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统一使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 |
区级应急指挥部实现有效运转。 |
2026年6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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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应急设备应用 |
在镇街和村(社区)应用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设备;推动应急广播建设。 |
实现村(社区)应急广播全覆盖。 |
2027年10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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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
在灾害高风险镇街和村(社区)配备短波电台、多模融合终端、卫星热点终端、卫星电话等通信装备,定期维护保养和使用培训,增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应急通信能力。 |
镇街、村(社区)通信设备配置100%。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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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
针对区、镇街和村(社区)三级预案、风险隐患、力量物资等强化信息化建设,并纳入应急指挥平台,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提供支撑。 |
应急预案、风险隐患、力量物资等信息化建设率100%。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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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领域经费投入 |
根据改革确定的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地方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应急征用补偿机制,明确征用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 |
落实应急救援领域地方支出责任。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财政局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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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村(社区)综合减灾经费 |
完善基层多干多补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或落实经费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
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或经费。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财政局等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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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协调服务平台建设 |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协调服务和日常管理机制,将社会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训练和对接调动的范畴。 |
建立并有效运行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平台。 |
2026年6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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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力量管理制度 |
出台引导、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制度机制,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等措施,在业务知识、救援技能等培训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实现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2026年6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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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建设 |
推动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场馆或应急体验场馆1处以上。统筹利用其他科普场馆,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为社会公众提供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服务。 |
按计划完成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建设。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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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
统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类传播载体,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住宅小区、商场、公园、学校、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栏。 |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
2027年11月30日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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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企事业单位、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 |
出台企事业单位、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并倡导推广。 |
提升企事业单位、家庭应急物资储备。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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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灾害保险机制 |
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转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害保险机制。 |
不断扩大企业、商户、居民参保灾害商业保险比例。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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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风险减量服务机制 |
推动保险承保机构逐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服务。 |
提升保险承保机构风险减量服务。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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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金融服务 |
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 |
为受灾企业、商户提供融资支持。 |
持续推进 |
区防减救灾办,区政府办等部门,各镇街 |

